記名專區-注意事項

 使用者同意事項:
注意事項及免責聲明

您好!歡迎使用本服務,本服務係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先詳閱以下內容,確認您同意所有規範後,再開始使用本服務。
一、本服務說明
 (一)記名功能申辦:
  持卡人於購買本公司捷利卡後如欲設定記名功能,可依本服務之操作步驟輸入相關資訊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辦,並由本公司進行審核,完成記名之卡片將可享有掛失返還餘額等服務。
 (二)記名資料修改:
  持卡人所持捷利卡經記名審核通過後,如有資料修改需求,可依本服務之操作步驟輸入相關資訊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辦,並由本公司進行審核,完成記名資料修改後,將可使個人使用權益獲得保障。
 (三)申辦查詢:
  可查詢記名功能、資料修改功能之申辦進度。
二、注意事項
 (一)申請記名需備妥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提供身分證或健保卡或駕照其一即可)及捷利卡正反面等相關資料。
 (二)可記名資格:凡捷利卡卡號前六碼為800539,且屬個人購買或企業購買後作贈品使用,企業並已承諾將卡片所有權移轉予持卡人之卡片。
 (三)記名完成後,持卡人可將卡片綁定至個人使用之中油Pay內。如企業並未放棄所有權之卡片,因仍屬企業所有,暫不開放個人提出記名申請。
 (四)經本公司完成記名設定之卡片,不可申請回復為無記名,亦不可轉讓予第三人進行記名。
 (五)記名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如有資料修改需求,可透過本網站資料修改功能進行修改。惟如記名資料尚未審核通過,或尚未申請記名者,不得使用本功能。
 (六)修改資料時需備妥捷利卡正反面等資料,可修改資訊包含:電話、地址及e-mail。
三、本人聲明
 (一)本人同意申請案件須於中油公司審核通過後始得生效,中油公司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二)本人確認所提供之資料屬正確無誤,並同意將上述個人資料提供給中油公司作為記名申請、卡片掛失相關服務之用。如遺失本卡,應儘速透過中油公司客服專線1912辦理掛失,本卡之持有人須負擔掛失前及掛失後24小時內卡片遭冒用金額之損失。
四、取消記名申請說明
 (一)若您於記名審核通過前欲取消申辦,可電洽所留通訊地址所在地之本公司直銷櫃檯申請取消。
 (二)記名資料一經審核通過後,恕無法取消記名資料。
五、費用說明
 (一)捷利卡記名及記名資料修改服務費:
  本公司針對申請記名或資料修改之持卡人均酌收服務費,每筆收取50元。
 (二)記名作業若經本公司審核完成,相關服務費用均不予退還。
 (三)費用採匯款方式支付。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辦理「捷利卡記名服務」及「捷利卡記名資料修改」相關作業,需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謹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機關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1.辦理「捷利卡記名服務」及「捷利卡記名資料修改」相關作業,包含身分證明文件、卡片卡號資料審核等。
  2.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六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九○)
 (三)個人資料蒐集方式:透過個資當事人於本網路上記名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1.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C002辨識財務者(如個人之其它號碼)、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2.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如年齡、出生年月日等)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得存續期間、本公司執行「捷利卡記名服務」及「捷利卡記名資料修改」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2.地區:台灣地區(含離島)。
  3.對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4.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六)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2.若有上項當事人行使權利之需求,請與本公司聯繫,提出申請後,本公司將依法進行回覆。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公司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若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影響個資當事人權益。
三、本公司保有修訂本告知事項之權利,並於修訂後於本網站同步更新。

捷利卡約定條款

109年7月1日修訂
一、卡片說明
 (一)捷利卡係台灣中油公司發行可供持卡人儲值之電子憑證,持卡人得於法令限制範圍內,以所存於本公司後台總部系統內之金錢價值,抵附於本公司各加油站(除金門、馬祖離島外)之加油服務,亦可用於本公司自營站內商品之消費,惟本公司加盟站內商品及其他代收繳費服務等除外。
 (二)卡片主要成分:塑膠、晶片;卡片淨重:5±0.5g。
二、購買
 (一)客戶需備妥公司變更登記資料影本,至各營業處直銷櫃檯購買,本公司收取卡片費用100元。
 (二)退卡:企業於中油公司購買的捷利卡,如未曾使用(包含儲值或消費),可於「購買日起算7天內」憑原發票至本公司原購買地點辦理退卡,空卡費100元可退還持卡人。
三、加值
 (一)現金加值:每次加值金額須為500元倍數,『一次』加值滿3,000元給予1.1%紅利金,惟每張卡片累積餘額以10,000元為上限,超過上限無法再行加值。
 (二)指定加值:企業客戶於直銷櫃檯統購一定金額,並分配於一定張數卡片,直銷櫃檯於後台系統加值並開立發票,所享紅利金可平均分配各卡或全部置於某指定卡片內。
  1.每張卡片均可重複加值,惟每張卡片現金及紅利餘額各以30,000元為上限,超過上限無法再行加值。
  2.客戶可至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統付加值金額,再由作業人員依客戶需求,將加值金額以「指定加值」方式上傳匯入各卡。
  3.捷利卡不開放信用卡加值。
四、消費
 (一)捷利卡加值金額可於本公司各加油站(除金門、馬祖離島外)加油使用,亦可用於本公司自營站(含複合式商店)內商品或服務之消費,惟本公司加盟站內商品及其他代收繳費服務等除外。
 (二)持卡人消費時,應先出示捷利卡,每次交易後簽單會顯示交易金額及現金點與紅利金之餘額,請自行確認簽單之金額是否正確。
 (三)捷利卡加值時已開立發票,消費時不再開立發票。
 (四)本公司捷利卡系統於2017/5/1進行升級後,卡片僅為電子憑證,晶片將不再存放餘額,如遇系統或線路之突發異常狀況,致無法連線後台總部查詢卡片餘額時,本公司將暫停使用捷利卡進行消費,惟客戶仍可改以現金或其他支付工具抵付當次消費金額。
五、查詢可用金額
 (一)每次持中油捷利卡加值或消費後,簽單即會顯示該卡於總部之可用金額;亦可請中油公司加油員於刷卡機查詢。
 (二)客戶亦可自行上網查詢各卡近1年內之交易明細,若客戶所需交易明細超出該期間,企業應填寫交易明細調閱申請書洽本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本公司將針對每卡收取作業費一次新台幣200元。
六、卡片遺失
 (一)掛失:應立即撥打本公司「1912」服務專線,申請卡片掛失停用,惟申請人須依規定提出相關基本資料,供本公司客服中心核對無誤後,始受理卡片掛失申請。
 (二)掛失後如欲申請復卡
  1.掛失次日午夜12時前,請撥打中油公司「1912」服務專線,申請卡片復卡,惟申請人仍須依規定提出相關基本資料,供中油公司客服中心核對無誤後,始受理卡片復卡申請。
  2.如逾掛失次日午夜12時,請向中油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
  3.遺失卡如已辦理餘額轉置不得申請復卡。
 (三)補發新卡及餘額轉置
  1.持卡人如為卡片所屬企業之在職員工,應填寫「企業戶捷利卡掛失補發卡片申請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後,向本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補發新卡,並繳交換發卡片費新台幣100元。
  2.持卡人如為卡片受贈者,或已非所屬企業之在職員工,請先填寫「企業戶捷利卡掛失轉置個人用捷利卡片申請表」,經原企業同意並蓋公司大小章後,向本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補發個人用捷利卡,並繳交換發卡片費新台幣100元。
  3.舊卡餘額轉置新卡依「中油捷利卡掛失補發卡片暨餘額轉置作業須知」辦理。
七、卡片故障
 (一)持卡人如為卡片所屬企業之在職員工,應填寫「企業戶捷利卡故障補發卡片申請表」,持原卡向本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補發新卡,舊卡餘額依「中油捷利卡掛失補發卡片暨餘額轉置作業須知」規定辦理轉置新卡。
 (二)持卡人如為卡片受贈者,或已非所屬企業之在職員工,請先填寫「企業戶捷利卡故障轉置個人用捷利卡片申請表」,經原企業同意並蓋公司大小章後,向本公司各營業處直銷櫃檯申請補發個人用捷利卡。
 (三)購買後7日內如發現卡片故障,或於1年保固期內,且非屬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得申請免費更換新卡;如卡片故障係屬持卡人不當使用所致,或逾1年保固期間之自然耗損,將酌收100元製卡工本費。
八、加值金額退款
 (一)企業戶如遇解散或企業重組之情況,致無法繼續使用卡片,可自網路下載或至原申購直銷櫃台填寫「企業捷利卡結清退款申請表」,並將該申請表、匯款帳戶存摺正面影本送交直銷櫃檯進行全部卡片之餘額退回作業,恕不接受部分卡片餘額或部分金額退款申請。
 (二)申請退費時,需檢附最後一次加值之發票,且發票金額需大於全部卡片總餘額,如卡片總餘額較大時需再提供前一次加值之發票並以此類推,直至發票總額大於全部卡片總餘額。
 (三)本公司開立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1式2聯,經企業公司蓋發票章證實後,上聯寄回本公司下聯由貴公司留存作為進項稅額之扣減憑證及記帳憑證。
 (四)捷利卡與退款申請表資料經本公司審核無誤後,本公司始辦理退款作業,退款金額採匯款方式匯至企業指定銀行帳戶。經退費處理後,原卡將無法繼續消費及加值。
 (五)結清金額=退款時之所有卡片總餘額/(1+B%)–A*N
  實際退款金額=結清金額–匯款手續費
  B=客戶最近指定加值之紅利金回饋率
  A=每張卡片作業處理費100元
  N=卡片張數
  ※結清金額100萬(含)以內,匯款手續費30元。
 (六)本退款需由企業提出申請,不受理企業員工個人提出申請。
九、卡片記名
 (一)如企業購買後,同意移轉卡片所有權予持卡人者,持卡人得自行上網記名,並可將卡片綁定至個人使用之中油Pay內。如企業並未放棄所有權之卡片,因仍屬企業所有,故暫不開放個人提出記名申請。
 (二)符合記名資格者,請持卡人自行至中油捷利卡記名網站記名,以保障個人使用權益。如所有權已非屬企業,且持卡人尚未記名時即不慎發生卡片故障或遺失時,本公司將無法受理後續補發申請。
十、約定事項
 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所發行「中油捷利卡」僅供企業自用,禁止擅自使用中油公司商標及公司名稱,對外轉售中油捷利卡,亦不得任意將卡片轉讓予其他單位(公司)使用。
十一、保管注意事項
 (一)請勿將卡片彎曲或折損。
 (二)請勿將卡片接觸任何清潔溶劑。
 (三)請勿使用硬物磨損IC晶片處或與磁性物質放在一起。
 (四)請將卡片遠離熱源及避免陽光直接曝曬。
十二、卡片其他注意事項
 (一)發行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2號
  2.統一編號:03707901
  3.負責人:歐嘉瑞
  4.客服中心免付費專線:1912
  5.服務時間:
   (1)客服中心:24小時
   (2)加油站:各加油站營業時間
   (3)直銷櫃檯: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國定假日除外)
 (二)履約保證銀行:自出售日起1年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
十三、修正及變更
 中油公司得視業務需要,隨時修正或變更中油捷利卡使用說明及優惠內容,並透過各加油站、各營業處直銷櫃檯或中油網站(網址:www.cpc.com.tw)公告,恕不另行個別通知顧客。